亞太資源(01104)發(fā)布公告,待下列條件獲達成后,于記錄日期按每持有5股股份可獲發(fā)1份認股權證的基準向合資格股東進行紅利認股權證發(fā)行。
認股權證將以記名方式發(fā)行。每份認股權證將賦予其持有人權利于行使認股權證時以現金按初步認購價1.00港元(可予調整)認購1股新股份。認股權證將可由認股權證發(fā)行當日起至其后第三年的最后一日內隨時行使。紅利認股權證發(fā)行的條件將包括(其中包括)根據公司細則及上市規(guī)則股東于股東特別大會上以按股數投票方式通過決議案批準紅利認股權證發(fā)行及特別授權;及聯(lián)交所上市委員會批準認股權證及新股份上市及買賣,且并無撤回或撤銷有關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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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7 22:02:45回復
2024-10-07 10:35:32回復